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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湖田實驗國民小學

最新消息

有關衛福部修頒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」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處|

一、依本府113年9月11日府授社家防字第1133010595號函辦 理,暨依據本局113年7月10日北市教學字第1133077667號 函(續辦)。

二、依衛福部113年8月7日修正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」 第4條規定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以下簡稱各校),每學期 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至少2小時,宣導重 點如下,各校並得與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第18條規定以及 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」第9條規定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課程 共同實施。 (一)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。 (二)性剝削犯罪之認識。 (三)遭受性剝削之處境。 (四)網路安全及正確使用網路之知識。(五)其他有關性剝削防制事項。

三、承上,依據前揭第4條規定,各校及幼兒園每學期亦應對教 職員工及教保相關人員實施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及 宣導,考量幼兒尚處於性別認同階段,爰請教保服務人員 於教保活動課程設計,以教導幼兒建立正確防治觀念。衛 福部並已製作教材懶人包(https://reurl.cc/VM8Qj5), 供各校(園)參採運用;各校(園)亦可參酌公訓處「臺 北e大」錄製線上課程「兒童權利公約進階班—國家報告及 實務案例」,結合《兒童權利公約》第34條有關網路兒少 性剝削規範落實宣導,以維護師生工作權、受教及人格發 展權等。

四、另有關各校針對親師生每學期宣導場次,行政院於「強化 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」,訂有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 年辦理兒少性剝削防制教育宣導3場次(含以上)」之規 定;另教育部國教署依據衛福部訂頒「113年度兒童及少年 性剝削防制教育宣導計畫」,每學期並調查各校辦理執行 辦理情形(如附件)。

五、近期因應數位/網路兒少性剝削案件逐年增加,各界高度關 注網路性犯罪議題,教育部業將「拒絕兒少性剝削—不 拍、不傳、不留、要求助」訂為113—1學期友善校園週實 施計畫推廣主題,請各校(園)持續以防制兒少性影像犯 罪議題為宣導重點,並依據前揭第4條規定,對學生、教職 員工及家長進行宣導相關防制事項: (一)避免成為兒童少年性剝削共犯,例如購買、下載兒少性 影像,或求上車等行為。(二)不應把兒童少年視為性的對象、性慾的投射,而應視其 為受尊重的權利主體。 (三)不拍、不傳、不持有性影像。 (四)相關新興犯罪手法及法治教育宣導。 (五)網路風險及運用網路安全防範知能。 (六)加強宣導相關刑事罰則。 (七)防護、蒐證、報警以及求助(例如:向性影像處理中 心、或打私ME專線申訴)。 (八)網路兒少性剝削被害人之處境。 (九)其他有關性影像防制事項(例如:各校可結合教育部訂 頒「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 理防治指引」,與本市校園實施反針孔攝影偵測政策 等,一併進行兒少性剝削防制宣導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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