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處|
一、為提升本市113學年度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辦 理成效及增進推動人員之教學輔導知能,特辦理本研習, 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(一)研習對象 1、本市113學年度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 學校,請薦派特教組長、業務承辦人員或方案教師至 少1名。 2、本市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之特教組長或特 教教師。 3、對本研習感興趣之教師。 (二)研習時間及課程內容請詳閱實施計畫。 (三)報名方式: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2日(星期一)止,請逕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完成報名及查詢錄取狀況 (https://insc.tp.edu.tw/,研習核准文號: 1140306011)。 二、本市113學年度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辦理學校 薦派參加研習教師,同意核予公假派代登記;經學校同意 參加研習教師,同意公假登記(課務自理)。 三、倘仍有相關疑問,請逕洽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李芷螢教 師,聯絡電話:2332-7125轉1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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